据中国商务部网站消息,2020年5月18日,商务部发布2020年第14号和第15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反倾销调查和反补贴调查的最终裁定,裁定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存在倾销和补贴,国内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倾销和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决定自2020年5月19日起对上述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反倾销税率为73.6%,反补贴税率为6.9%(两者合计80.5%),征收期限为5年。
我国近70%进口大麦来自澳大利亚
海关总署允许进口美国大麦
根据美国农业部发布的数据, 2019/20年度全球大麦产量将创下1994/95年度以来的最高。2019年全球大麦产量大幅增长,达到15679.9万吨,同比增长12.3%。
根据海关总署公布的进口美国大麦植物检疫要求,输华大麦是指产自美国、输往中国仅用于加工、不作种植用途的大麦籽实。美国农业部应确保输华大麦供应企业在运输、处置、贮存中采取了最佳措施,例如有害生物管理、甄选供应商、过筛等,以避免大麦携带植物残体、杂质和危险性杂草种子,并确保不带有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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