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案号:(2016)苏0509执6641号
法院: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失信人:苏州振华毛纺有限责任公司
被执行人:苏州振华毛纺有限责任公司
一、被告苏州振华毛纺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8月8日前一次性归还原告顾永明代偿款60万元。(如采用转账方式支付,请汇入原告指定的账号或汇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0******0001793)。
二、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三、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盖章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900元,由被告负担并于2016年8月8日前直接给付原告,原告已预交的诉讼费用本院不再退还。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南京羊毛市场信息》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南京羊毛市场信息”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南京羊毛市场有限公司。未经本公司具体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使用,转载、摘编或以电子形式或其他形式使用。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南京羊毛市场有限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遵守中国各项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尊重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当权利人发现本网站用户上传的内容侵犯其合法权益时,权利人应事先向发出书面权利通知,我们将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采取措施移除相关内容。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公司联系的,请在1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025-83163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