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企业预警信息 > 泰兴市兴港毛纺机械有限公司与昆山兴兴毛纺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泰兴市兴港毛纺机械有限公司与昆山兴兴毛纺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来自:南京羊毛市场       时间:2021-02-04 15:31:32       分享至:
文书正文
审理法院: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文书类型:判决书
案      号:(2020)苏1283民初8343号
当事人信息

原告:泰兴市兴港毛纺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泰兴市根思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丁亚军,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叶碧波,泰兴市延令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昆山兴兴毛纺有限公司,住所地苏州市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南毛纺路。

法定代表人:孙兴元。

审理经过

原告泰兴市兴港毛纺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港公司)与被告昆山兴兴毛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兴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17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0年12月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兴港公司之委托诉讼代理人叶碧波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兴兴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

兴港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兴兴公司立即支付货款2216218.2元并承担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的利息;2.本案诉讼费由兴兴公司承担。事实和理由:2011年起,双方发生业务往来,由兴兴公司向兴港公司购买毛纺机械设备,兴港公司按批交付货物后,兴兴公司给付部分货款。2017年4月12日,经双方对账,兴兴公司确认尚欠兴港公司货款2416218.2元,并出具对账及还款说明一份,承诺自2017年5月至12月每月20日前偿还兴港公司欠款50000元,自2018年1月起每月20日前偿还兴港公司100000元,直至还清为止。但时至今日,兴兴公司除以一套旧设备抵算200000元外,余款2216218.2元未能支付。此款兴港公司追要无果,特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如所请。

被告辩称

兴兴公司未答辩,亦未举证。

本院查明

经审理查明,兴港公司从事毛纺机械等经营,兴兴公司2011年起向兴港公司购买毛纺机械设备,期间支付部分货款。2017年4月12日双方对账,兴兴公司向兴港公司出具对账及还款说明一份,载明兴兴公司尚欠兴港公司2416218.2元,并约定自2017年5月起至12月止每月20日前偿还兴港公司50000元,自2018年1月起每月20日前偿还兴港公司100000元直至还清为止。对账及还款说明出具后,兴港公司与兴兴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签订协议书一份,约定将兴兴公司所有的92型碳化联合机一套及原有多余的设备全部顶账给兴港公司,抵算货款200000元。后兴兴公司未能给付剩余货款2216218.2元,兴港公司遂诉至本院。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债务应当清偿。本案中,兴兴公司向兴港公司购买毛纺机械设备,双方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现根据兴港公司提供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对账及还款说明、协议书及其当庭陈述,能够确认兴兴公司尚欠兴港公司货款2216218.2元的事实,兴兴公司在接收货物后应当及时给付货款,故本院对兴港公司要求兴兴公司给付2216218.2元货款及利息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支持。兴兴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其对自身诉讼权利的放弃,本院依法可以缺席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判决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昆山兴兴毛纺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泰兴市兴港毛纺机械有限公司货款2216218.2元并支付自2020年11月17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4530元,减半收取计12265元,由昆山兴兴毛纺有限公司负担(泰兴市兴港毛纺机械有限公司垫付的24530元予以退回,昆山兴兴毛纺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向本院交纳12265元,户名:泰兴市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泰兴新区支行,账号:95×××57)。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员 凌鸿鹏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法官助理 陆 莉 书 记 员 杨非雪


《南京羊毛市场信息》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南京羊毛市场信息”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南京羊毛市场有限公司。未经本公司具体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使用,转载、摘编或以电子形式或其他形式使用。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南京羊毛市场有限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遵守中国各项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尊重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当权利人发现本网站用户上传的内容侵犯其合法权益时,权利人应事先向发出书面权利通知,我们将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采取措施移除相关内容。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公司联系的,请在1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025-83163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