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供货商有如下问题需要函调:
一、从同一供货企业购进商品的出口业务,连续6个月累计申报退税额超过50万元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出口企业为一般风险出口企业。
(二)供货企业一般风险级别为二级以上。
(三)出口商品一般风险级别为三级以上。
二、从新增供货企业购进一般风险商品,自首次申报之日起连续6个月内,累计申报退税额超过50万元的。
三、出口一般风险商品,本月申报的退税额超过50万元且环比增幅超过100%的。
四、跨商品大类出口一般风险商品,连续6个月累计申报退税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出口企业,从同一供货企业购进一般风险商品累计退税额超过10万元的。
五、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申报代办退税的,委托其代办退税的生产企业出口商品跨大类的。
六、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委托代办退税的生产企业视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供货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的,作为发函调查的对象。
B.审核遇到疑点:
可以要求出口企业提供出口货物备案单证、收汇凭证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进行案头分析,或者对其评估、税务约谈、实地核查等方式核实。采取上述方式仍不能排除疑点的,可以在函调系统中填写《关于调查出口税收有关情况的函》向复函地税务机关发函调查
C.审核系统未提示疑点,经审核岗审核认为涉及风险情形且无法排除的;
D.退税类别为四类的出口企业
四类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属于外购或视同自产货物,调查评估岗应当对每户供货企业的发票抽取一定比例采取发函调查方式进行核查
四类企业出口货物属于外购或视同自产货物,调查评估岗应当对每户供货企业的发票抽取一定比例采取发函调查方式进行核查
E.研发机构采购国产研发设备退税:
研发机构申报采购国产设备退税,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采取发函调查或其他方式调查,在确认增值税发票真实、发票所列设备已按规定申报纳税后,方可办理退税:
(一)审核中发现疑点,经核实仍不能排除疑点的。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申报退税的。(注:开票日期为2021.6.22号前的)
(三)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退税的。
F.对融资租赁出租方申报融资租赁货物退税,融资租赁方为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应发函调查;
G.收到复函类型为“存在不予退(免)税的情形”的复函后,应对该份复函所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最早开票日期前12个月内,从同一供货企业购进且尚未函调的已申报出口业务发函调查。
文章&图片来源于:进出口财税通、官方媒体/网络新闻
《南京羊毛市场信息》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南京羊毛市场信息”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南京羊毛市场有限公司。未经本公司具体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使用,转载、摘编或以电子形式或其他形式使用。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南京羊毛市场有限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遵守中国各项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尊重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当权利人发现本网站用户上传的内容侵犯其合法权益时,权利人应事先向发出书面权利通知,我们将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采取措施移除相关内容。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公司联系的,请在1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025-83163961